黎漫拎著東西,不疾不徐地走了進來。
獄警看到她手里拎著東西,朝她笑了笑,“來看朋友?”
黎漫笑笑,頷首,“嗯。”
“跟我來吧。”
不像寧秀蘭那般填表登記,獄警就直接帶著黎漫去了探視室。
寧秀蘭見狀擰緊了眉頭,好奇地打探,“她也是來探監的,為什么不用填表登記?”
獄警眼皮輕掀,睨了寧秀蘭一眼,冷冷道,“你來我們這里蹲三年,或許也能跟她一樣不用填表登記就能探視。”
寧秀蘭一噎,忍怒,把填好的表遞過去,皮笑肉不笑地問道,“探視還可以帶東西?不應該是零帶入嗎?這樣也不違反規定?”
“送東西或送錢給犯人是可以的,但東西必須是看守所下屬商店購買的,或者經過檢查才可以遞送。”
寧秀蘭嘲諷地勾了勾嘴角,小聲嘀咕,“不愧是吃過牢飯的,到底有經驗,早知道我也帶點東西給景浩了。”
雖然是小聲嘀咕,但是她的聲音其實并不小。
黎漫聽到了,辦事的獄警也聽到了。
有人認出了寧秀蘭,“你就是網上曝光的那個繼母吧?”
寧秀蘭立刻避開了那個人的視線,語氣僵硬道:“你認錯人了,我現在可以進去探視了嗎?”
“可以了,進去吧。”獄警的聲音明顯冷了幾分。
黎漫入獄三年,她們是看著她熬出來的,二十多歲的小姑娘,纖瘦卻堅韌,不容易。
探視室內。
黎漫看到了華臻。
華臻五官輪廓清晰,周正大氣,有一種沉穩的溫柔感,黎漫每次想到她的身份,都會覺得不敢置信,無法把這個漂亮的女人跟洪星堂的堂主聯系到一起。
華臻穿著夏季囚服,灰色的短袖襯衣,深綠長褲,襯衣的衣兜、肩背,長褲的褲縫處都印著醒目的藍白杠杠,大家都叫它“斑馬紋”。
斑馬紋,象征著從黑暗走向光明,從贖罪走向新生。
看到黎漫,華臻眼睛一亮,上上下下地打量了她一遍,“可以,你的狀態看起來不錯。”
兩個人坐了下來,黎漫把煙酒還有水果給她,“臻姐,這是給你帶的,對不起,我之前一直忙的沒時間來看你。”
華臻喜歡抽煙喝酒,獄警大概是有些忌憚她,對她睜一只眼閉一只眼。
當年她剛入獄,寧秀蘭買通了人打她,有幾次她傷的很重,幾天都下不了床,舊傷沒好又添新傷,她一度以為自己會死在監獄里。
華臻見慣了,她不參與,但也不阻止,冷眼旁觀。
黎漫就像打不死的小強,一次次熬了過來。
看著明明是個纖弱的軟柿子,任誰看著都覺得好欺負,都想踩一腳。
人善被人欺,監獄里尤甚。
華臻見過很多頑強掙扎求生的人,她不是容易心軟的人,不記得黎漫是在多少次被打后,她竟然看不下去,出手幫了她。
從那之后,黎漫叫她臻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