易讀小說網 > 余下的,只有噪音 > 第206章,冤大頭
  “等等,你的朋友自然都向著你說話,對我不公平,這事兒應該問問周圍的客人,他們既不是你那邊的也不是我這邊的,這樣才公平。”

  宋然然沉默不言期間,服務員再次開口。

  她在百貨大樓裏工作十來年,見過各式各樣的人,反應也比一般人快得多,嘴皮子也早就鍛煉出來了。

  張豔玲平時接觸的都是些學生老師,又仗著自己學習成績好,聽慣了順耳的好話,也沒怎麼被社會毒打過,所以跟見多識廣的服務員碰上,還真討不到便宜。

  “是這麼個理。”辦案的民警點了點頭,同意了服務員的說法,當即找了幾個客人問了問。

  “我看的清清楚楚的,確實是這位小同誌把衣服跟鞋子扔給了服務員,不過當時她們鬧得不太愉快,年輕人火氣大容易衝動,她應該不是故意的吧。”

  “我也看到了,火氣大容易衝動也不能把衣服鞋子扔出去啊,再說了,這衣服鞋子本來就不允許帶出櫃臺,這不是百貨大樓的規定嗎?”

  民警將事情了解清楚,看向服務員,一副公事公辦的語氣,“既然有證人能證明她確實是‘扔’而不是‘遞’,所以責任在她,這件事兒你可以選擇公了也可以選擇私了,公了我就將人帶走。”

  張豔玲臉色慘白慘白的,這下是真慌了,她沒想到竟然有客人看到,更沒想到這些人會站出來指正她。

  她可是大學生,不能因為這事兒鬧到警局去,留下案底之後以後還怎麼找好工作,還怎麼嫁給宋錦城。

  別說宋家那樣高高在上的權貴之家,就是京市的普通人家,誰會接受一個有案底的女人。

  “民警同誌,我看這事兒還是私了比較妥當,勞煩你走這一趟了。”這時,百貨大樓的經理連忙站了出來,他不願意把事情鬧大了,這對百貨大樓沒什麼好處。

  “你覺得呢?”民警看向服務員,征詢了一下她的意見。

  百貨大樓的經理連忙給她使眼色。

  其實不用經理使眼色,服務員也打算選擇私了,把民警叫來,隻是為了有個震懾作用,免得喜歡和稀泥的經理拎不清,到時候再稀裏糊塗地幫著外人。

  她也知道這種事兒公了的話,對方頂多被關幾天,雖然能出一口惡氣,但這衣服鞋子賠不了,到最後都是她的損失。

  所以她選擇了私了。

  有了民警的介入,百貨大樓的經理也不敢和稀泥,連忙讓張豔玲道歉並且賠償一百五十塊錢。

  張豔玲手都在發抖了,是氣的也是委屈的。

  這些人一點兒也沒把她放在眼裏,想怎麼樣就怎麼樣,都沒有人問問她的意見。

  她不想被關警察局更不想賠錢。

  正當手足無措之際,張豔玲的目光瞄到了從二樓下來的梁上進。

  她立馬像是找到了救命稻草一般,跑到了梁上進身邊,雙手抓住他的胳膊,眼淚汪汪的哭訴道,“上進,你都看到了,這又不全是我的錯,卻讓我承擔全部的損失,她們也太欺負人了。”

  梁上進在二樓聽完了整件事的來龍去脈,再看張豔玲委委屈屈的樣子,說實話,他的心情有些複雜。

  他了解張豔玲,她直來直去有啥說啥,脾氣火爆,生起氣來不管不顧,這性子有時候挺傷人,有時候也會惹麻煩,所以把衣服跟鞋子扔服務員身上這事兒多半是真的,她們應該沒有冤枉她。

  她從小到大都是這樣,也從來不覺得自己有錯。

  而每次張豔玲碰到解決不了的事兒,也習慣了向他求助。

  而他每次都不會拒絕,會盡自己最大的力量去幫助她。

  可這樣真的是為她好嗎?

  梁上進想著,得抽個時間找張豔玲好好談談了。

  不過,還是先解決眼前這事兒比較重要。

  他看向服務員,“既然不允許客人把衣服鞋子帶出櫃臺,那豔玲拿著衣服跟鞋子往外走的時候,你作為櫃臺的負責人,應該要第一時間阻止。

  如果你及時發現並製止了,接下來的事情並不會發生,嚴格說起來這是你的失職。”

  服務員一時語塞,不可置信地瞪大眼睛,“按你的意思,這事兒還是我的錯了?”

  梁上進在單位裏沉浸多年,對於處理這種事情駕輕就熟,“我並不是說這事兒全是你的錯,你作為負責人沒有在第一時間製止客人的不當行為,是一切事端發生的起源,所以你至少要承擔百分之七十的責任。

  而豔玲未經你允許把衣服鞋子帶出櫃臺,又朝你扔衣服鞋子確實做的也不對,可以承擔百分之三十的責任。”

  服務員被氣笑了,她還是第一次聽到這麼劃分責任的。

  她後悔了,剛才就應該公了,讓民警把張豔玲帶走,不知道現在還來不來得及。

  梁上進深諳她的想法,“這事兒就算公了,也是你承擔主要責任,對我們也是罰點兒錢了事。

  隻不過這事兒鬧大了,以後誰還敢來你的櫃臺買東西,對百貨大樓也會造成不好的影響吧,比如店大欺客,仗勢欺人之類的。”

  百貨大樓的經理顯然也想到了這點,連忙悄聲勸服務員,“我覺得這人說的有道理,你也不是一點兒錯沒有,你就息事寧人吧,這事兒要是真鬧大了,對咱們百貨大樓的影響不好,你這櫃臺也開不下去了,何必呢。”

  “真是倒了血黴了,怎麼碰上這麼個缺德鬼。”服務員氣的直咬牙,卻沒什麼好辦法,她沒好氣地朝張豔玲伸手,“行了,算我倒黴,你給百分之三十好了,四十五塊錢,快點兒把錢給我。”

  張豔玲臉一別,沒搭這個茬兒。

  她手裏倒是夠四十五塊錢,但她一分都不想給。

  “然然?”梁上進問了一句。

  “我覺得,她應該承擔全部的責任,而不是百分之七十,她若是攔著我,及時告訴我有這種規定,我還能把衣服鞋子帶出櫃臺?

  沒帶出櫃臺,後麵一切的事兒都不會發生。”

  她不會跟宋然然借錢被拒,也不會讓林知瑜一個村婦看了笑話,蒙受那麼大的羞辱,更不會跟這個服務員起衝突。

  所以她遭受了那麼多委屈,憑啥還要承擔百分之三十的責任。

  梁上進歎了口氣,小聲解釋道,“賬不是這麼算的,你若是連百分之三十的責任都不願意承擔,那對方肯定要公辦。

  你是大學生,一旦留了案底,以後怎麼找工作,怎麼……怎麼找家世好的對象。

  對方現在還不知道你這個弱點,一旦知道了,不僅會揪著不放,還會獅子大開口。

  所以不如快速地解決了,省的她反悔。”

  他一直都知道張豔玲的心思。

  她想留在京市,想嫁個富家子弟。

  以前不說破,是覺得隻要自己好好努力,和她還有希望,但上次張豔玲說跟他是兄妹,梁上進就知道他跟張豔玲這輩子不可能了。

  張豔玲想要的那種生活,他給不了。

  “可我沒帶那麼多錢。”她有,她就是不想給。

  梁上進看了張豔玲一眼,又歎了口氣,“我有,我給她就行。”

  宋然然看著梁上進幫張豔玲解圍,幫她出頭,又拿自己的錢給對方賠償,直歎自己選擇放棄是正確的。

  林知瑜從頭看到尾,這張豔玲是真戲精,在她跟前在服務員跟前,不挺高高在上的嗎?

  在梁上進跟前就跟換了個人似的,嬌嬌弱弱可憐兮兮,好像全世界都對不起她一樣。

  這梁上進咋說呢,還挺吃張豔玲那一套,純純妥妥地一個冤大頭。